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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谢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7/27 9:52:0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党发〔2021〕31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谢龙同志交流任职的通知》(陕组干调〔2021〕62号)文件精神,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2021年6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任命谢龙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