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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房地产调控 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4 7:15:22 文章点击数为:50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2017年以来,受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等多方因素影响,我市住房市场出现了区域性、结构性供需不平衡,房价过快上涨等新情况、新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市各项房地产调控工作部署,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强化房地产调控,全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全市累计新批准商品住房预售面积1887.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98%1-11月,商品住房销售1869.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6%。从销售均价绝对值看,去年下半年以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基本维持在11000元平方米左右,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也开始出现合理回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指数,11月份西安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4%,涨幅较10月份微涨0.1个百分点,较9月份下降4.8个百分点;较8月份下降1.6个百分点。截至201812月底,全市已批准销售的商品住房待售面积1438.82万平方米,消化周期约8个月,库存总量同比增长0.02%,较11月底回升1.8个百分点。

一、加强统筹领导,完善调控工作机制。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16个市级部门参加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统筹力度,全面组织实施调控工作,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调控长效机制。二是建立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控及价格异常监测审核机制。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前,按照“一房一价”向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申报,由物价部门会同房管、统计等部门根据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价涨幅等指标对其售价测算,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偏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不予核发预售证;对销售价格出现异常高价或波动过大的,暂停网签销售。

二、搭建购房登记平台,不断升级调控政策。一是通过搭建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实行公证摇号售房等措施,优先满足刚需家庭购房需求,平衡住房供需矛盾,整治规范交易秩序,并严格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厉打击“期房转让”等投机炒房行为。二是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分别于20161230日,2017418日、625日、913日,2018623日、113日先后六次出台调控文件,实施了“限购”“限售”“限贷”“限价”等一系列控房价、稳预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并视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政策,稳定市场发展。

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一是在管好需求的同时,2018914日出台了《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共有产权、住房保障、人才安居与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相结合的新型住房制度,严格实行居住用地供应“两个20%原则”,实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将公租房配建比例由5%提高至15%,完善住房供给渠道,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满足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二是建立了商品住房库存与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机制。由房管部门定期将库存变化情况提供给国土部门,结合库存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供地节奏。

四、实施部门联动,不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认真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投机炒房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协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不实调控政策信息的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舆情管控,稳定市场预期。三是统筹协调市级11个部门建立了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持续作用下,我市住房供应稳步回升,市场热度降低,房价总体趋于稳定,一、二手房“价格倒挂”问题逐步缓解。但旺盛、刚性的购房需求增长与住房供应总量不足、结构有待优化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稳控房价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坚持房屋的居住属性和本位功能,以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小组《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从消费、供给两端同时入手,切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