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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破年】榆林市: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 全面助推营商环境改善

发布时间:2023/7/4 11:17:03 文章点击数为: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精神,及时宣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情况、亮点工作、典型做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出“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报道,以宣传促进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榆林市: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 全面助推营商环境改善

  今年以来,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部署和《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要求,推进获得水气暖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规范办事流程。编制发布了《榆林市获得用气办事规程》,报装申请材料不超1件,总环节2个,获得时限无外线施工不超3个工作日,小型(含外线)施工不超10个工作日。用水报装申请材料不超1件,中心城区获得用水总环节不超2个,获得时限(含施工)不超7个工作日。全市获得用暖总环节不超3个,办理时限不超28个工作日。今年1-6月份,全市共有78家企业申请使用天然气。其中,29家企业需进行小型外线施工,获得用气时限(含施工)平均9.17个工作日;49家企业无外线施工,获得用气时限平均2.96个工作日;中心城区有28家企业申请使用自来水,获得用水时限平均在6.93个工作日以内。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对中心城区获得用水用气实行双周调度,对全市获得用气情况进行月调度。召开中心城区获得水气暖企业恳谈会,水气暖供应企业分别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汇报并做出压缩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限承诺。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工作会议,对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暖便利度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落实。同时对全市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进行了调研督导。
  三是努力降低获得成本。对申请使用城镇燃气的小微企业,工程安装费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调10%;对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社区居委会、公厕等单位,用气按1.8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新接入的工程材料费在原收费预算价格的基础上下调10%。今年1-6月份,榆林市中心城区10家小微企业享受了用气优惠减免政策,减免费用2.36万元。对118户小微企业欠费不停供,缓缴水费72.25万元。(榆林市住建局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