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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通报全省2021年二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结果

发布时间:2021/9/22 7:17:54 文章点击数为:85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实施《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2019−2025)》,省住建厅组织第三方对各市(区)2021年第二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打分结果,工作排名依次为:西安、咸阳、榆林、宝鸡、杨凌、商洛、铜川、延安、安康、渭南、韩城、汉中。
  今年第二季度,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西安召开,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全国垃圾分类现场会精神,通报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情况,并交流经验做法,部署重点工作。
  根据二季度评估结果,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强化体制建设。除咸阳市外,其余各地2021年实施方案均已印发执行。二是加强设施配套,分类成效显著。全省10172个居民小区、8586个公共机构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已建成宣教基地21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29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46座,有害垃圾暂存点55座,配置各类垃圾运输车2826辆。三是补齐分类短板,完善分类体系。西安、宝鸡、咸阳三市的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前端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试点先行,引导整体推进。西安市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484家、“市级示范片区”69个;杨凌示范区、安康市分别推进示范社区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五是宣传手段多样,倡导文明风尚。西安市持续开办垃圾分类“市民课堂”,配合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地铁专列”;宝鸡市开展全覆盖阵地式宣传活动。
  通报指出,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工作推进还不均衡、法律保障仍未健全、设施配套尚不完善、分类作业不够规范等方面问题。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督导各市(区)紧盯薄弱环节与问题,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使命担当。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心怀“国之大者”的具体行动来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实事来抓,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来抓。二是抓住重点关键,做实做细垃圾分类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完善规划设计和年度计划;强化法治化建设;强化全链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把“城市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市、区两级要建立包括发展改革、财政、商务、教育、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督察,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典型经验做法。(厅管理处供稿)
 
                           责任编辑/付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