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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8867万元人均677元

发布时间:2021/7/8 7:30:40 文章点击数为:77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日前,安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本年度共向全市3131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30973名正常缴存职工派息8867.32万元,利息总额同比增长12.06%,人均677.03元,比去年增加55元,现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安康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安康公积金App、自主查询终端等线上渠道查询,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管理部办事大厅查询结息账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当年的630日,计算期为上年71日至本年63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全面按一年定期利率1.50%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计息。
  近年来,安康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不断增加,缴存范围不断扩大,年度结息总额也在不断增长。数据显示,安康市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结息分别为6107万元、6882万元和7913万元,年均增长13.84%。按时按规定利率结息,不仅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也让广大缴存职工得到了实惠。

  另据了解,随着年度结息工作的完成,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将随之调整。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750元,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安康市2020年度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5403元的3倍。职工在计算具体月缴存额时,可参照这个公式: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付江星 通讯员 姚泽练 周密)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