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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图)

张迈曾 庄长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3/9/19 11:17:06 文章点击数为:168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会 场
 

    本网讯  9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大会(以下简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副省长庄长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屈方方主持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讲话,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介绍了新区建设中地下管线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张迈曾指出,将于10月1日在全省实施的《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填补了我省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域的法律空白。执法部门要加强学习的实效性,宣传的实效性,执行的实效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建立健全落实法规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我们的环境更加宜居,生活更加幸福。

    庄长兴提出,《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受到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庄长兴代表省政府向条例的颁布实施表示祝贺。并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不断强化法制观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条例。要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切实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把我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杨冠军在讲话中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继续宣传贯彻条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抓住契机,依法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协调机制,对道路管线实行计划管理;积极推动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人防办、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和省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使用管线的主要单位负责同志,十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300余人参加会议。(梁新星  摄影报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讲话
  


 

副省长庄长兴讲话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屈方方主持会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讲话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主任刘宇斌介绍地下管线做法和经验 
 

  

 

 


 

 

 

 

会场一角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