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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陵街道办事处: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政策尽心尽力做好基层保障性住房管理(图)

发布时间:2011/9/21 9:40:20 文章点击数为:161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宝鸡市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策,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着力点,坚决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倾心服务解民困,精心把政府为百姓办的实事办好。目前,辖区50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已全部纳入住房保障。

  注重政策引导,确保宣传无盲点

    金陵街办地处宝鸡市老城区,住房困难户多,加之临近火车站和商业区,居住人口成分复杂。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政策宣传突出“广”字。街道办事处每年印制3000份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版面在各社区发放展出,充分依托社区宣传栏、社区课堂等多种方式让居民普遍了解相关政策。把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作为重点对象,安排街道、社区干部定期上门逐户开展政策宣传讲解,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二是政策辅导突出“细”字。把保障性住房政策作为机关业务学习和社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年定期召开培训会,提高办事处、社区两级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使干部既能做业务员又能做讲解员。同时,采取两级咨询工作方法,在办事处和社区设立了咨询电话,明确专人值守解答。三是政策解读突出“深”字。编印了《金陵街道办事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解读手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对申请条件、程序、资料、标准等内容归纳摘录,让居民一看就懂。

    注重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无缝隙

    为保证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金陵街道办在深入学习、吃透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各环节衔接紧密。一是实行分工负责。办事处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抽调政策性强、思路清晰的同志专职负责,明确“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机制,将辖区按居住类型划分为三个片区,固定领导干部包抓指导社区开展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了《金陵街道办事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完善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的程序、时限以及问责办法,使每一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对所有保障对象档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建立了纸质、电子两种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享受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年审制度,对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凡取消低保资格,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停发租金补贴。

    注重规范操作,确保运行无漏洞

    按照“公开公平、应保尽保”的原则,建立了办事处、社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做到审核程序“三把关”。一是严把入口关。对申请保障家庭,坚持由社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调查,不仅验证申请人自报情况和证明资料,并向左邻右舍了解申请人家庭状况。同时,严格执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六清”,即家庭人口清、收入状况清、住房面积清、致困原因清、困难程度清和就业情况清。二是严把评议关。坚持办事处、社区两级评议制度,对每一批次保障申请,先召开由办事处主管领导参与,社区负责同志以及居民小组长、楼长和居民代表参加的资格审查评议会,对申请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审查;再由办事处召开主任、纪委书记、民政办负责人参加的审核评议会,逐一审查资格。三是严把公开关。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在初审、审核、审批三个环节中,每个程序完成后,都要在办事处、社区、申请户所在楼院进行15天的张榜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注重贴心服务,确保落实无障碍

    孤老病残是保障对象中更为特殊、困难的群体。金陵街道办始终坚持人性化服务,让每户住房困难群众都能更及时、更便利、更周到的享受到保障性住房。一是全程服务。对智障、病残困难群众,办事处、社区干部上门帮助取证、填表、复印资料,全程代理申报手续,先后为80多户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了上门服务。二是多方扶助。对特别困难的无房家庭,在待安置期间,办事处采取挤出经费帮一点、争取上级资金补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等方式,先后为27户群众解决了安置过渡期间住房困难问题。三是特事特办。对烈士家属、市以上劳动模范、涉核及参加对越作战人员等申请对象,作为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其住房困难问题,在申报过程中简化程序、优先审核上报资料,帮助尽快解决住房问题。(梁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