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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规划设计之问(规划篇)

发布时间:2011/9/19 15:10:16 文章点击数为:60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在上期“提问”规划设计理念这一“思想”问题之后,本期开始我们将目光放到设计技术的“方法”问题上来。我们将此分为社区规划与单体设计两类,并先刊发前者。因为与中小套型设计不同的是,保障房的选址及规划是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的主导因素。保障房不能仅仅是小套型的房子,更要是一套生活解决方案——这才是“保障”之要义。
  根据受访专家的回答,我们将保障房社区规划上比较突出的问题归纳为六个主题,包括容积率较高、绿地率较低、配套设施不足等当前亟待更正的误区,也包括混居模式、日照、停车位等仍在继续的争议。同样,我们希望这些问题的提出,能够引起保障房建造、设计者的关注与思考,活跃思想并在未来通过实践给出答案。是为本策划的初衷。
  混居配建还是集中建设
  无论从吸引社会力量参建保障房方面考虑,还是从城市公共资源有效分配方面考虑,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已成为许多城市积极探索的模式。然而在建筑设计界看来,配建这一生产方式改变的背后,是不同收入人群的混居生活方式的重大命题。
  在本次受访的专家中,60%以上支持混居模式。虽然对于混居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所有专家都明确反对集中建设规模过大的保障房片区。周燕珉表示,实行混居还是集中建设并没有必然的限定,但大面积集中建设保障房必然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观点一:混居可避免“贫民窟”
  “现在很多地方成片地集中建设保障房,这种做法很危险!”赵冠谦认为,从城市规划学方面考虑,应该提倡“混居型”的居住模式。他提出两点理由:一是创造和谐社会氛围,避免让低收入家庭被再度“边缘化”;二是公平、有效地分配城市公共服务资源。
  “美国在这方面就犯过类似的错误,导致至今还有很多贫民窟分布在城市当中。”童悦仲则表示,将高、低收入人群彻底分开,反而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给城市管理增加难度。
  叶耀先表示,即便在高档小区,高收入家庭依然需要保姆、钟点工等社区服务人员,后者一般都是低收入家庭。“不妨把他们混居在一起,形成新的社区格局,反而提高社会效能。”
  张播则提出“大混合、小分割”的概念。他表示,保障房并不适合大量集中建设,可以在一个社区中规划几栋相对独立的保障房,这也有利于规划设计的实施。“但千万不要做成小混合,即一栋商品房中有部分是保障房,这不太符合人们的居住习惯。”
  观点二:相对集中、控制规模
  虽然在反对保障房规模集中建设方面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于混居模式是否真的奏效则仍有不同意见。
  “现实中根本无法达到理想中的混居状态,事实上并没有人真的愿意混居。”周静敏表示,由于人们在购房时极为重视“邻里关系”,一旦规定商品房小区有20%配建保障房,很容易导致开发商为了保证销售业绩,用墙将两个区域分割,根本达不到混居效果。
  但周静敏也明确表示保障房不宜集中规模建造,她更提倡在公共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小规模建造保障房。“可以以100户到300户之间为一个单位,并优先考虑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成熟的地段,这既能实现相对独立,也能与城市共融。”
  李昕也提倡“相对集中、控制规模”。她表示,如果完全推行混居,让保障房人群和高档房业主居住在一起,反而容易形成矛盾,物业管理也会相对比较麻烦。
  王树京则提出“分类混居”,他认为,不能笼统地说混居或者集中居住,而应该分类对待。“对于出售产权的保障房,应该相对集中建设;对于以租赁为主的保障房,可以提倡与商品房混居配建。”
  容积率过高并不划算
  出于对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考虑,以高容积率换取更多的房源,成为各地建设保障房的普遍做法。然而在一些地方,保障房小区的容积率甚至达到5以上,这遭到了许多受访专家的质疑。多数受访专家表示,长期来看,一味追求高容积率并非是一本划算的账,它将带来居住质量下降、运营成本增加、安全风险加大三大隐患。
  高容积率的成本与隐患
  赵冠谦对当前保障房一味追求高容积率提出质疑。他指出,许多保障房为了做高容积率将建筑做成高层,且为了避免达到超高层标准,将高度恰恰控制在100米。“把高层做到极致,实际上对居住环境产生了巨大压力,居住者的舒适度很难保证。”
  除了牺牲居住舒适度外,高容积率还将带来更为显性的成本。
  赵冠谦表示,无论从施工还是设计上看,高层建筑都需要较高水平的技术保证,一旦出现问题容易产生重大负面后果。“土地应该集约利用,但容积率还是应该适度。”
  叶耀先也认为目前许多保障房的容积率偏高,他反对过高容积率基于两个理由:一个后期运行费用太高,包括电梯运行、自来水输送等;二是安全隐患过大,特别是对于高层消防方面,我国缺乏成熟的经验。
  “很多人说香港的公屋容积率很高,那是因为香港用地更为紧张,但是他们依然会在保障房小区留有一定空地。”童悦仲特别提醒,目前一些保障房通过提高建筑密度来取得高容积率,造成小区空地太少,对于居住品质和防灾避灾功能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地适宜、灵活掌握
  怎样的容积率才是合理范围?
  王树京表示,目前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在建筑设计当中,容积率并不是越高越好,但也不是越低越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孙英也表示,应该对容积率灵活掌握,因为各地情况都不太一样,但是灵活的基础,是在建造运营成本和居住品质上达成一个平衡。
  “很多人认为保障房的容积率就要比商品房低,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张播表示,保障房的室内空间可以小一些,但是外部空间应该与商品房一致。“过高的容积率会带来过高的人口密度,如果不能与商品房统一标准,很容易产生市政、交通等更多的社会问题。”
  童悦仲则表示,应该根据每个城市的土地资源、气候环境、居住习惯、经济实力等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保障房的容积率不要超过3.5比较合适”。
  配套设施不应成为短板
  如果保障房仅仅解决了居所的问题,却因为位置偏远造成了交通、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方面的不便,则反而将给低收入家庭带来更大的“负担”。
  这便关系到保障房的配套设施问题。与绿地率同样的逻辑,保障房由于其居住人口更为密集,加上居住者收入相对较低,决定了需要更为完善的社区及城市公共配套。然而,这类土地往往位置较好、价值较高,成为许多地方政府难舍的“心头肉”。配套设施是否会成为保障房的保障“短板”,受到了受访专家的重点关注。
  选址是规划的前提
  “如果保障房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不足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甚至给生活造成负担,则无疑丧失了其‘保障’的根本含义。”王树京表示,许多城市将保障房选址在位置偏远的区域,同时没有建设足够的配套,是造成“保障房申请用户不足”的重要原因。
  赵冠谦也对配套的问题表示担忧。他指出,目前许多保障房项目的社区配套本身就不够齐全,只能依赖城市的公共配套来加以弥补。“生活配套直接关系到被保障家庭的生活居住质量,光给一个孤立的住宅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周燕珉则特别提出交通配套的问题。她表示,为了降低被保障家庭的生活成本,必须要配套足够的公共交通设施,以降低其交通费用支出,并节省上班来回的时间。
  参考人口密度建造配套
  正如思考绿地率的逻辑,张播同样对配套设施提出了相同的看法:由于保障房社区的人口密度较大,所以对建设配套设施的规模需求更大,需要充分参考社区人口数量进行核算。
  “配套设施要适应人口数量,保障房的标准也应与商品房社区一样。”周燕珉表示。此观点得到了叶耀先的赞同,他表示,商业、医疗以及教育配套的问题,都需要建设者提前进行规划。
  “如果保障房的容积率很高,住的人口数量就会较多,原来按照千人指标计算配套设施的标准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配套设施的齐备和完善。”孙英说。
  绿地率反而应该更高
  追求高容积率的一个方式便是提高建筑密度,而这往往也意味着绿地率的降低。虽然按照国家住宅建设规范,绿地率的底线为30%,但是许多受访专家对此表示担忧。从他们考察各地保障房建设的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保障房小区都能够在绿地率数据上达标。
  保障房也要保障绿地率
  “目前来看,许多保障房项目的绿地率能否达到30%的底线,我对此表示怀疑。”在考察过多个地方的保障房项目后,赵冠谦对此表示担忧。他表示,绿地率是保证居住环境质量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绿地少了,空间环境的质量也就好不了”。
  周静敏也表示,在现有的资源约束下,保障房项目的容积率做得稍微高点可以接受,但“一定要对绿地率严格控制”。她表示,保证绿地率能够解决一部分容积率过高的问题,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说相对容易规范化,“有益于实施操作”。
  “目前我们要求新建商品房小区的绿地率要达到30%,旧城改造小区绿地率不低于25%。保障房也是住宅,也应该参照这个标准制定规范。”童悦仲说。
  这一观点得到了王树京的支持,“不能保证品质的保障房很容易变成建筑垃圾”。他始终认为,让保障房的规划设计标准与商品房保持一致,是建设保障房过程中必须严守的一个底线。
  人口密度大要求绿地率更高
  与忽视绿地率、甚至人为降低绿地率相反的是,张播提出,保障房恰恰应该更加重视绿地的问题,甚至要比商品房提出更高的标准。
  张播的理由是“居住需求”。他表示,由于保障房套型相对较小,即便是同样的容积率,其小区人口总量也要大大超过一般的商品房小区,因此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反而更高,“绿地的面积比例也应该更大”。
  “我所指的绿地,并不一定要是小区内建造的绿地。”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张播建议,保障房应该尽量选址在城市绿化带或者城市花园周边,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弥补保障房建设资源的不足。
  能否适当牺牲日照
  能否在保障房设计当中,为了保证功能性和集约性,适当牺牲日照标准,成为本次策划“规划篇”中争议最大的问题。
  在受访专家当中,持正反观点者几乎各占一半。支持者认为,只要保证楼间距和容积率,可适当放宽本就较为“僵化”的日照标准;但反对者认为,日照是对家庭生活居住质量的一种保证,在这个问题上保障房应与商品房“一视同仁”。
  正方:适当放宽但保证楼间距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住宅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两个小时,但我认为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两个小时标准的科学依据是什么。”叶耀先如是发问。
  叶耀先坦言,日照问题不仅仅是日照问题本身,还关系到通风、消防、卫生、隐私等问题。但他认为,与其对日照进行限定,还不如对楼间距进行限定,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日照标准,以便于保障房的规划设计。
  童悦仲则认为,目前我国对于住宅的日照要求非常严格,其规范本身就比较“死板”,反而制约了建筑设计的灵活性。“不同的地域对日照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在南方地区,很多人便对日照问题并不在意。”即便在商品房建造中,纯北的无日照户型也常常存在,“为什么保障房就不能突破呢?”
  童悦仲建议,不仅要分地域,还要分保障房类型对日照设置不同的要求。
  童悦仲认为,不销售产权的租赁型保障房,从使用属性而言相当于旅馆建筑,居住者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可以适当放宽日照标准,以满足住宅的功能性和集约性设计需求。
  周静敏也表示,日照不能完全牺牲,但可适当让步。她也认为,保障房是一种有时效性的建筑,单个家庭的使用周期较短,“可以适当在日照上做出让步”。孙英则建议,可以对户型相对较小的廉租房适当放宽标准,以便于建筑设计的操作。
  反方:保证日照最低标准
  “虽然租赁型保障房的住户流动性大,也可能是上班族,白天很少在家,但是保障家庭中也可能有老年人,住户是动态变化的,不能因为某一群人的特殊情况而牺牲另一批人的生活质量。”赵冠谦则认为,保障房还是应该保证日照的最低标准。
  “坚决不能牺牲日照。”王树京的观点鲜明。他表示,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房,所居住的都是人,必须享受同等的住房品质,不能违背人的基本需求。
  张播也表示,日照问题本身比较复杂,因为其背后是对城市容积率的控制。他指出,保障房日照问题的出现,实际上是保障房高容积率与日照标准形成的矛盾表现。
  “从学术角度来看,一部分地区可以适当降低日照标准,如南方的广东、广西,主要以遮阴为主,不需要太多日照;另一些地区则要维持日照标准。”张播说。
  但张播坚持认为,日照标准不可或缺,特别是对于廉租房而言,有较多保障对象是老人和残疾人,尤其需要日照。“取消一样东西,意味着我们要增加更多的预备方案,没有准备好前不可轻言放松。”
  “保障房的根本属性也是住房,难道有钱人和没钱人对阳光的需求就不同吗?”李昕明确表示,“最反对”保障房设计牺牲日照需求,“只要是居住建筑都应该满足日照要求而不能分三六九等”。
  停车位该不该入地
  在当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当中,包括产权可售型的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一方面由于针对人群覆盖了城市中等收入人群,另一方面被保障家庭的收入存在动态增长的可能,因此提前设计停车位便成为规划设计当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但问题接踵而至:是将车位设计在地上还是地下?某保障房参建企业负责人曾坦言,一个地下停车位的建造成本近10万元,这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成本压力。如何在保障房的经济性和居住舒适性之间取得平衡,是受访专家对停车位问题争议的焦点。
  正方:地上停车降低居住质量
  “大量的地面停车会极大地降低居住环境质量。”赵冠谦秉持的理由始终是居住质量,不降低保障房居住人群的生活标准是其原则所在。他坦言地面停车确实能够降低造价,但会挤占居民的活动空间。“我们看到一些保障房项目在楼与楼之间塞满了停车位,这样的设计非常不合理。”
  “虽然会加大成本,但这是一笔必要的投入。”王树京认为,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可以节省地上空间,让容积率本来就偏高的保障房社区获得更高质量的社区环境。
  张播则提出应该用“民主原则”判断停车位的建造位置。“毕竟在保障房社区中,有车的是少数,不应该因为少数人的停车需求,而让多数人失去享有绿地和舒适生活环境的权利。”他表示,“地下停车位能够用钱解决,属于阶段性的经济问题;但社区的舒适度是一个长期问题,一旦设计落定便几十年内无法改变。”
  反方:灵活掌握优先地上
  “把整个小区的地下都挖空来做停车位,其实是在破坏生态。”叶耀先则以美国、日本为例,这些地区建造小区都是优先用地上作为停车位。他认为,只要规划设计合理,便能有效利用地上空间停车,同时不破坏居住品质。
  周静敏则认为,应该在建造成本与居住质量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地上地下停车混合起来比较好”。她表示,地下停车位造价较高,而且会增加更多的不便,对地上空间也是一种浪费。
  李昕也持“灵活掌握”的观点,她认为应该根据地块本身的稀缺状况以及周边环境来决定。“如果是市中心的地块则考虑地下停车,稍微偏远一点的地区可以利用地上停车。”
  建言:发展地上立体车库
  童悦仲则提出了“立体车库”的建议。他以新加坡为例:将停车位直接设置在楼层中,建造立体停车库,既可以降低造价,也可以解决车库通风、采光等问题,节约能耗。
  童悦仲表示,传统的社区地上停车,对环境有诸多影响,包括交通安全问题、尾气污染、灯光及噪音问题,对居住者的生活干扰较大,所以“并不提倡传统地上停车”,但他也坦承,对于保障房而言,地下停车带来的建造成本增加也是现实压力。
  “但是,我国采用立体停车的案例很少,主要是由于国内建筑只要一出地面就算容积率,开发商只好往地下发展。”童悦仲认为,这同样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