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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四月份第4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跨省变更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4/28 16:39:15 文章点击数为: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各相关企业和人员:
依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变更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002号)要求,现将四月份第4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跨省变更事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2〕55号)要求,陕西大兴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百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港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岩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家建筑施工企业因人员变动而使得“安管人员”配备类别、数量不足给予通报并限期 3 个月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暂扣、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处罚。
联系电话: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63915782;业务咨询办理拨打87396261。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