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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及退出、增加专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4/1 9:30:05 文章点击数为:340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陕建消发〔2020〕7号)和《关于增加省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5号)等规定,结合175名省消防技术专家日常工作表现及对其2020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等情况,经省厅研究,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中选取16名专家(见附件1),设立专家委员会;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省级消防技术专家的予以退出(见附件2);拟选取38名专家入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见附件3)。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馈至省住建厅消防处。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029-63915727  传真:029-63915727(工作日工作时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