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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7 10:46:59 文章点击数为:403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