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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选陕西省住宅建设选用部品与产品” 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05/4/1 10:57:47 文章点击数为:94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

    1、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如混凝土砌块、钢结构、木结构等)及大空间轻质隔断等相配套的部品与产品。

    2、符合成套厨卫及住宅一次性装修的环保型部品与产品。

    3、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可重复利用的资源节约型部品与产品。

    4、满足热改要求的新型共暖方式(可计量、调控)及新能源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等)配套的部品与产品。

    5、适用于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安防、物业管理、信息服务与管理、家庭办公与自动化等)的配套部品与产品。

    6、满足生态居住要求、保证小区绿化、水压水质、中水回用及雨水收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室内换气及净化等绿色生态住宅要求的部品与产品。

    二、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即预审、评审认定和公布。具体的认定评审程序为:

    1、部品、产品申请资料报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简称省住宅产业化中心)进行预审。

    2、经预审符合条件的部品、产品,由省住宅产业化中心委托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省建设厅科技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认定。

    3、通过省建设厅科技委员会评审认定的部品、产品,由省住宅产业化中心编入当年的《陕西省住宅建设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向社会公布,并向全省的康居示范工程与性能认定住宅工程推荐选用。通过评审认定的部品、产品由省建设厅颁发统一制作的“陕西省住宅建设选用部品与产品”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

    三、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准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生产执行标准;

    5、省部级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鉴定材料;

    6、近两年之内由国家或省行政部门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部品、产品用于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等技术指导文件;

    8、部品、产品样本;

    9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文件;

    10、有关获奖证明;

    11、用户评价意见(三份以上)。

    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统一使用word文档、A4纸制作)

    1、企业概况;

    2、技术特点;

    3、技术性能指标;

    4、规格型号;

    5、设计、安装使用流程;

    6、适用范围及条件;

    7、工程应用情况;

    8、市场参考价;

    9、真实图片资料(最好使用数码数据资料)。

    五、评审认定收费

    通过评审、列人《陕西省住宅建设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的项目,需交纳证书制作、专家评审、指南编辑出版、公告等费用,每项目6900元。

    六、联系方式

    1、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6111室,陕西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邮编:710004

    2、联系人:李化农

    3、电话:029-87293256     传真:029-87291237

 

陕西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