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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二OO四年世界人居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0/8 17:11:06 文章点击数为:58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4]174号

 

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二OO四年世界人居日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

请于今年十月十五日前将本地活动的情况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OO四年九月六日

 

关于开展二OO四年世界人居日活动的通知

 

2004)建外综函51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重庆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七日通过的40/20号决议确定,每年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亦称世界住房日),以此来反映全世界的人居环境及享有适当住房基本权利的状况,并提醒全世界为构筑未来的人类居住环境共同承担起责任。今年的十月四日是二OO四年的世界人居日。联合国人居署确定今年世界人居日的主题为:城市——农村发展的动力(Cities—Engines of Rural Development)*。

请你们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活动,利用世界人居日的机会宣传当地政府在解决人民的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经验和措施,以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请于今年十月二十日前将开展的活动简况报我部联合国人居中心北京信息办公室。

 

OO四年五月十八日

 

*暂译名,如与联合国文件翻译有出入,以联合国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