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公布4月建筑业企业申请通信、水利交通资质的通告
结合通信管理局、水利厅、交通厅的初审意见,我厅对2004年2月申请交通资质、2005年4月月申请通信、水利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新成立的建筑业企业尽快到省建设厅办公室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再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网上申请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2.审批通过的申请升级及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到省建设厅办公室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再上网申报通过后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
3.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省级企业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
4.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