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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辉煌历程—陕西建设》画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30 14:19:50 文章点击数为:77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5]319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为了展现“十五”期间陕西建设成就,宣传全省建设系统在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建筑管理、勘察设计、住宅与房地产、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拟编辑《辉煌历程—陕西建设》画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册内容

    1、省厅篇:图片主要反映全省建设工作、大型活动,“十五”期间建设事业相关数据;

    2、地市篇:设区城市一市一篇,篇内可细分为市、县两级内容,篇前页为所在城市中心繁华街区的建设建筑俯瞰图(通页),篇章内图片均以城市标志性建筑物(鲁班奖、长安杯等获奖项目)、特色建筑楼盘、城市环境生态工程照片及重要规划设计图等,展示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构想,同时穿插省、市领导视察建设系统工作照片,文字为各地市总结性文章;

    3、部分陕西知名建筑、房地产等单位的宣传内容。

    二、图片要求

    1、图片全部制作成5×7寸光面纸照片(不要用电子版);

    2、图片画面要整洁,力求达到专业水平(建议向当地摄影家征集相关图片);

    3、图片均要附文字说明;

    4、建议尽可能提供新旧对比图片,突出“十五”期间的建设成就。

    三、图片内容和提供时间

    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按下述内容及时报送图片:

    1、中央和省市领导检查、调研及重要活动等工作图片;

    2、建筑施工方面的图片;

    3、城乡规划方面的图片;

    4、房地产业方面的图片;

    5、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方面的图片;

    6、勘察设计方面的图片;

    7、村镇建设方面的图片;

    8、科技教育、节能等方面的图片;

    9、法制建设方面的图片;

    10、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图片;

    11、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图片。

    图片上报截止时间:2006年1月28日前。

 

    联系人:张占学  王  珺   电话:029-87294019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