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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15 14:01:40 文章点击数为:120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5]167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局(市容园林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

    近年来,各城市市容环卫工作者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整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城市,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我省西安市雁塔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和延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西安市碑林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阎东方、宝鸡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李军海、咸阳市秦都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杨练生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为了树立典型,推动我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现将《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建城函〔2005326号)转发你们,对受到表彰的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其单位可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给予干部职工一次性奖励。

    希望全系统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当前,要认真编制好“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以城市绿化、环卫建设、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服务功能。要以落实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为核心,着力抓好以整治非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牌匾为重点的市容市貌治理和以背街小巷道路的日常保洁,城市出入口与城乡结合部垃圾的清理为难点的环卫管理工作,全面营造友好型城市环境,为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建城函〔2005326号)已在国家建设网刊载,网址:http://www.cin.gov.cn/indus/file/2005102401.htm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