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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4年度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2/30 16:08:36 文章点击数为:84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 [2004]237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决定开展评选2004年度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县建设系统有依法行政职能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安排周密;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措施到位,制定了相关的配套制度;

     3、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依法行政的多项或单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一年中依法行政未发生重大工作失误。

    (二)先进个人

     1、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2、对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认识到位,尽职尽责;

     3、在依法行政、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多项或单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全年无重大工作失误。

    三、评选程序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在市、县所属部门择优推荐一个先进集体、一名先进个人,以纪实的方式,形成各不超过1000字的书面材料(个人材料需附有纪检部门意见),各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印章后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结合本年度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评选。

    四、报送时限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2005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为做好这项工作,以上各种材料均须于2005年元月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

    联系人:商      电话:(02987293457 

                  电话:(02987293471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