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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对今年全省建设系统进行年终工作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10 9:15:03 文章点击数为:42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5]170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综合执法局、市容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根据年初全省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对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联合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中旬。具体到各设区市时间由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分工

    省厅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的四个联合检查组。第一组检查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第二组检查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第三组检查西安市、渭南市、商洛市;第四组检查安康市、汉中市。

    三、检查内容

     1、陕西省建设厅2005年“创佳评差”活动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

     2、陕西省建设厅2005年重点村镇建设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

     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行政许可法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05]100号文件)”落实情况;

     4、陕西省人民政府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

     5、陕西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联合检查组到各检查单位后,先听取各主管局的汇报,而后依据检查内容,查看资料、看市容、看新建工程项目、到实地检查打分的方法进行量化考核、集中评选的方法实施。

    五、检查要求

     1、签订“创佳评差”活动任务书的单位必须在所属供水和公园行业中分别评出最佳单位,在所属系统中评出相对后进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准备好最佳和相对后进鉴定材料。对去年全省相对后进单位要写出转化情况材料。

     2、各设区市(不含铜川)每市推荐两个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搞得好的,供检查考核组抽检。被考核的市、县(区)要认真做好自查考评、填写报表等工作。汇报材料要在详细反映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体现一年来工作的新成绩、好做法。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