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关于开展2005年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7 9:18:40 文章点击数为:89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5]30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企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5〕72号),结合我厅《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和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05〕169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决定成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长:许龙发(副厅长)

    副组长:高小平(建管处处长)、姚建强(省总站站长)

      员:王光荣、王俊川、李玉林、丁守宽、边尔伦。

    第一组:负责检查渭南、咸阳、杨凌、商洛

      长:王俊川

    副组长:丁守宽

      员:于战红、毛家瑞、韩华

    第二组:负责检查榆林、延安、铜川

      长:高小平

    副组长:任占厚

      员:吕忠年、李如军 、彭杰

    第三组:负责检查安康、汉中、宝鸡

      长:李玉林

    副组长:翟伟

      员:栗保太、杨伯成、完永军

    二、时间安排

     1、检查组于12月8日出发,到达各市(区)的具体时间,以组长电话通知为准。

     2、各检查组于12月20日在西安汇合,集中开始对西安市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法进行检查:

     1、首先听取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的汇报。

     2、查看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5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资料和记录,特别是对今年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结果。

     3、检查施工现场:每个市(区)检查不少于5个工程,其中抽查2个(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在建工程名单,检查组随机抽取),巡查不少于3个,重点查差;抽、巡查工程均含各市(区)城市所在地的区辖工程。

    四、检查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2、检查组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执法,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直接发出整改或停工通知,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省厅和省质安监督总站。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