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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转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6/22 15:00:20 文章点击数为:78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5]88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局、市容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咸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地抓队伍建设管理和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各级组织和广大市民的普遍好评,其中2003年被建设部和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现将该支队《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转发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咸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

   

    本考核办法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考核部分占30分,各执法单位、科室适用标准部分占70分。

    一、综合考核标准(30分)

    1、支队所有工作人员,未经大队长或主管主任以上领导批准,上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规范、仪表端庄(4分)。

    2、各科室及大队、中队的办公室、包干卫生区域干净、整洁(2分)。

    3、支队所有工作人员有准确的个人在岗签到记录,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4分)。

    4、个人周记完整、清楚、详细(3分)。

    5、各科室、大队、中队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小结工作情况,并有例会记录(3分)。

    6、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3分)。

    7、支队所有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2分)。

    8、无因工作失误被市、局、办领导点名批评(2分)。

    9、无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被处分(2分)。

    10、工作人员在岗时无酗酒失态、打架斗殴等问题(3分)。

    11、无在办公区域打牌、下棋(2分)。

    1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因工作失误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使单位败诉或国家赔偿。

   (2)使用非法定票据以及不给或少给当事人票据。

   (3)执法或业务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现象。

   (4)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矛盾冲突,引起群众5人以上到省上集体上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省级新闻媒体曝光。

   (5)工作不慎引发责任事故。

    二、各执法单位考核标准(70分)

    1、严明组织纪律,实行中队服从大队,大队服从支队的原则,认真完成工作(2分)。

    2、中队长以上干部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分)。

    3、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执法,并规范使用、书写各类法律文书,字迹清楚、条款准确、适时送达(10分)。

    4、要按时认真书写巡查记录和每周巡查统计报表,内容真实、清楚、详细(6分)。

    5、有准确的违法违章处理登记台帐(8分)。

    6、暂扣物品必须出具详细填写的暂扣单,并及时入库、规范处理(8分)。

    7、辖区管理巡查执法到位,依法亮证执法,违法、违章行为受到制约,得到相应处罚(8分)。

    8、能及时督办、督促各单位、各专业队伍履行职责,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管理本辖区的违法、违章行为(8分)。

    9、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并收取罚款及其它费用,处理得当,及时上交财务(8分)。

    10、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无越权、越界执法行为(5分)。

    11、无刁难、侮辱或打骂当事人现象(5分)。

    三、应急中队考核标准(70分)

    1、严明组织纪律,服从支队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2分)。

    2、中队长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分)。

    3、认真书写巡查记录,内容真实、清楚、详细,进入执法程序时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规范书写法律文书,适时送达(11分)。

    4、有详细准确的业务台帐。若当月有罚款,则必须有违章处理登记台帐,并按照规定及时上交财务(11分)。

    5、对热线问题处理得当,对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制约(8分)。

    6、如有暂扣物品,必须出具详细填写的暂扣单,并及时入库。(8分)。

    7、无刁难、侮辱或打骂当事人现象(6分)。

    8、无越权、越界执法行为(6分)。

    9、在热线工作中,做到“三全”(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三快”(接电话快、出动快、解决问题快)(8分)。

    10、解决城管热线问题,在无特殊情况下,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时到达现场(8分)。

    四、综合办公室的考核标准(70分)

    1、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认真完成支队的工作(2分)。

    2、主任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分)。

    3、热线电话记录详细、清楚并及时交转执法中队或相关单位处理(10分)。

    4、按规定传阅文件,并按时收回入档(6分)。

    5、会议组织有序,通知到位,记录详细(7分)。

    6、财务管理没有被上级财务审计部门通报批评(6分)。

    7、后勤保障有力,所购物品适量质优、价格适中,无浪费现象(6分)。

    8、每月按时将执法单位巡查周统计报表、罚没交纳对票情况及工作人员在岗签到情况反馈给督导室(7分)。

    9、能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或领导所交办的任务,并有办理记录(6分)。

    10、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正确回答、解决其提出的问题(5分)。

    11、物业管理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坚持标准收费,并及时处理物业管理的新问题(6分)。

    12、每月开一次司机安全及工作情况讲解会,并有记录(7分)。

    五、督导室考核标准(70分)

    1、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认真完成支队的工作(2分)。

    2、主任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分)。

    3、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13 分)。

    4、能及时督办、督促各执法单位履行职责(8分)。

    5、每月按时批阅各执法单位报送的法律文书及文字资料,对出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给予纠正(10分)。

    6、认真保管入库的暂扣物品,对入库物品准确登记(8分)。

    7、对“追呼系统”所追呼者处罚得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填写法律文书(9分)。

    8、每月按时对各执法单位进行考核并有详细的考核记录(10分)。

    9、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并收取罚款及其它收费,处理得当,及时上交财务(8分)。

    六、车辆考核标准

    1、出车准时、及时,服务热情周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上班时间着装整齐、规范,工作日记中有完整、详细的出车记录。

    3、对车辆勤检查、细保养。

    4、节约用油、减少机械损耗。

    5、出现大的车辆事故,由单位组织进行评议、鉴定,属责任事故由个人负责。

    6、遵守纪律,无违反规定出车。

    7、坚持驾驶员又是管理员。

    七、考核办法

    1、各执法单位由督导室考核;支队副职领导及办公室由支队长考核;督导室由支队分管领导考核;大队班子由分管支队领导考核;车辆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由支队会议评定,不符合考核标准的扣除其所在大队或科室的成绩(最高可扣除10分)。

    2、每月25日至当月最后一日各科室将各类法律文书及文字资料收集送督导室及考核领导接受考核。

    3、督导室在考核评议检查各执法单位工作情况时,可请支队领导参加。

    4、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良好,70分以上者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5、年度成绩最高,并且没有不合格月份者为年度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的队长自然连任。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扣除单位所发奖金及各种补助费,不合格单位的中队长自然落聘。

    7、大队考核分数由其所属的中队、车辆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八、其 

    1、综合考核标准第1条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个人周记每周至少写一次,并详细,少写一次扣1分,少一本扣1分,不详细扣1分。

    2、各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开具的罚款票据须与处罚决定书及台帐相互对应,如不相符合出现一次扣1分。执法文书书写不完整出现一次扣1分。各执法单位巡查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分。上级领导、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较严重的问题,巡查日记上没有记录,属巡查不到位,出现一次扣3分。

    3、各执法单位和科室应按时将所有的法律文书及文字资料送督导室或考核领导考核,少一本扣1分,迟一天当月总分中扣1分;至第二个月5号前没送到者,当月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成绩。

    4、各执法单位暂扣的物品不及时入库或不通知督导室登记的,每件物品扣1分。

    5、周报及在岗签到记录每周五下午5时前报送办公室,不及时者扣1分。

    6、每周五为罚没、收费交纳对票日,不按时者执法单位办案费不予发放,并在考核总分中扣除2—10分。

    7、综合办公室为支队行政管理总负责、总协调单位。

    8、每季度各大队、中队的法律文书及文字资料,支队评比一次,由督导室实施,并请支队领导参加评比,好的单位支队给予大力表扬,经支队会议评议可奖励3—10分。

    9、各执法单位、科室或个人,受到局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市级以上领导书面表扬,在当月考核成绩中每次加1—5分。

    10、确因单项工作成效明显,接到其它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等每次加1—3分。

    11、上述各项加分在每月总得分中附加,总得分不超过100分。

    12、上述各单项扣分的超过部分从总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