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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召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0/8/31 8:26:09 文章点击数为:153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8月27日,咸阳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这对于咸阳生活比较困难的群众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让我们一同点击这次会议主要看点。

  点击一:咸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富有成效

  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已累计建设廉租房项目28个,建筑面积38.15万平方米,竣工廉租住房面积2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推进。从2006年至今,已建成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建房)项目32个87.01万平方米,使1.11万户低收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限价房建设进展顺利。按照中省要求积极启动实施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在建限价商品房项目的总建筑面积55.46万平方米。

  点击二:今后3年内为困难群众提供5万多套保障性住房

  2010年—2012年,咸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是:通过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1.28万套,新增租赁补贴0.55万户,其中,今年建设4000套20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1356户。今年底,2008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必须全部配租,去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必须全面竣工,今年建设的项目必须达到省上验收要求。新建经济适用房1.43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6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1.1万套,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1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1万户。

  点击三:保障性住房标准有别对象不同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家庭,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5年内不得以出售、出租等各种方式进行转让。

来源:咸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