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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1 9:13:57 文章点击数为:100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5]294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四川、河南、江苏、山东省建设厅驻陕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管理规定》,现就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从12月15日开始至2006年1月15日结束。

    二、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申请延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施工登记证书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

    三、企业准备好以上材料,可于每周二、五直接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登记证书延期手续。

    四、企业2005年在陕没有承接新工程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有其他市场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核定为不合格。

    五、《申请表》由各企业直接到省质安监督总站领取。

    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五层(未央区政府西隔壁),电话:029-86243599。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