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的通知
陕建函[2005]294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四川、河南、江苏、山东省建设厅驻陕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管理规定》,现就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延期审核,从12月15日开始至2006年1月15日结束。
二、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申请延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施工登记证书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
三、企业准备好以上材料,可于每周二、五直接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登记证书延期手续。
四、企业2005年在陕没有承接新工程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有其他市场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核定为不合格。
五、《申请表》由各企业直接到省质安监督总站领取。
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五层(未央区政府西隔壁),电话:029-86243599。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