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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4/20 10:14:41 文章点击数为:97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5]58号

 

各设区市房产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计委:

    为了加强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和《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05年全省城市房屋拆迁计划进行了审核,同意全省261个建设项目实施房屋拆迁(涉及拆迁户22847户,拆迁房屋面积268.7万平方米)。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计划拆迁,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调整。拆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未经批准安排的计划外拆迁项目,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附件: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汇总表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