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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领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5/2/6 16:14:11 文章点击数为:83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加快对建设单位已偿还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的统计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在领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企业已经足额支付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各级清欠办以及劳动部门督办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的,应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填报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解决。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应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分项目填报拖欠工程款偿还情况: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已经偿还拖欠全部或部分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明确政策规定已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过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网上填报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方法和步骤:

    1.企业凭申报资质时发放的电子身份认证锁登录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

    2.点击进入“专业软件”;

    3.点击进入“企业拖欠款管理系统”;

    4.单击拖欠款申报系统;

    5.单击偿还工程款情况,逐项目填报拖欠工程款偿还情况;

    6.单击偿还工资款情况,填报工资偿还情况;

    7.保存并上报。

    凡未在网上填报已偿还工程款的,一律不予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00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