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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8/13 10:41:33 文章点击数为:192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4156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全省发放安全许可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4]1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

   

二、考试形式:

   

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用考前辅导和考试阅卷相分离的原则。考前辅导由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负责,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配合;考试及阅卷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配合。

   

“三类人员”参加考前辅导采取自愿原则。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经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组织形式

   

考前辅导和考试工作按陕北、关中、陕南顺序依次进行(详见日程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考前辅导:

    ①组成24个辅导组,同时在两个市区进行。

    ②每个市区每批开设12个班。

    ③每期四天,第一天报到,第二、三天辅导,第四天上午考试。

    ④分类辅导,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开辅导。

    ⑤辅导教材:选用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编写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共三册。

    ⑥课时分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半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一天。

 

2、考试工作:

在每期辅导学习班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进行考试。

 

3、保障工作:由各市建设局(建委)、中央驻陕企业和省直属企业负责。

    ①联系确定辅导地点、人数、批次。尽可能地考虑按“类”设班。

    ②组织报名、安排学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③协助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省质监总站搞好辅导和考试工作。

   

附:安全生产知识辅导考试日程安排

 

                                             二○○四年八月十日

­                                        

  

安全生产知识辅导考试日程安排

 

   

   

榆 林 市

820——829

延 安 市

820——829

铜 川 市

831——94

杨 凌 区

831——94

宝 鸡 市

96——920

咸 阳 市

96——920

西 安 市

922——1012

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

922——1012

渭 南 市

1014——1023

汉 中 市

1014——1023

安 康 市

1025——114

商 洛 市

1025——114

 

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高玉峰0298729835113709265391

省质监总站:王俊川0298625428413319200883

     

 

 

消息来源:厅建设科技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