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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部门解答市民最关心的占道施工围挡问题

发布时间:2013/11/11 7:33:59 文章点击数为:284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为什么占道围挡施工工地内有时干活人少?占道施工围挡审批流程是什么?为什么有的工地施工许可到期,却还在围挡?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了解到占道施工信息……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市民有许多的疑问。西安市政部门一一进行解答,消除市民心中的疑惑。
  ■占道施工围挡审批的流程是什么?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占道施工围挡审批主体为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和西安市交警支队,《西安市城市道路挖掘、占道许可证》由两家单位共同签发。具体流程如下: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对拟挖占道路施工方案及占用事项进行审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拟围挡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及围挡疏导方案进行审查。
  审核无误后,施工单位在市政公用局领取由两家共同签发的《西安市城市道路挖掘、占道许可证》。
  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如雨雪天气、特殊地质等特殊因素)不能按期完工,应提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公用局办理延期许可手续。
  ■为什么有时候会出现不能按期完工的现象?
  有些不可抗因素有时会造成工程无法按审批期限完工,一是由于占道施工在开挖过程中会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天气、沙层等特殊状况,需临时调整施工方案,势必需要对原工期进行延期。二是施工期间遇到中考、高考和全市性重大活动,要求周边区域临时停工,可能会导致工程延期。三是少数围挡工地施工环境不稳定,经常受到周边人为阻挠,需消耗大量时间进行协调,有可能出现工期延期。
  在遇到不能按期完工的情况时,要求施工方提前提出延期申请,报经交警部门同意后,市政部门与交警部门共同办理延期手续。
  ■如何加强对施工围挡的精细化管理?
  需要开挖城市道路的,施工方在西安政务大厅获取许可后,市政管理部门召集建设方、施工方及其他管理人员召开施工前见面会,落实规范围挡相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市政管理部门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西安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许可手续要求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在醒目位置悬挂各类公示牌证,做到警示标志齐全,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巡视与管理。
  为加强对施工围挡现场精细化管理,市政管理部门日前出台了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即“一增加、三减少、七公示”。“一增加”就是由市政公用局向各占道施工工地派出一名围挡监督员,负责监督施工期间围挡设置、疏导措施等落实情况;“三减少”就是减少加工区域面积、减少施工围挡内材料堆放时间、减少集中开工和超期占用现象;“七公示”就是在工地悬挂施工铭牌和特殊工序告示牌,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项目负责人、市政围挡监督员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等七方面内容进行公示。
  ■市政部门是如何对施工围挡进行从严管理的?
  施工申请得到批准后,市政公用局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围挡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对施工方无故拖延工期,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在施工现场跟踪单上签字认可,作为事后处罚的依据。对施工过程中超挖超占的,责令其退出超挖超占部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信息公示、围挡设置、安全警示等不规范行为的工地现场予以纠正,视情节予以处罚。不规范施工现场在没有履行完处罚义务的,停办审批手续。
  ■占道施工信息是如何向社会进行公示的?
  市政部门主要通过以下有效途径向社会进行公示:一是市民可拔打12319市政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在核准后,第一时间给予答复;二是市民可登陆www.xasz.gov.cn网站“西安市挖掘道路工程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三是对一些重要路段和工期较长的围挡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提醒市民和司机朋友择路、择时分流;四是12319市政服务热线每天早、晚3次通过广播电台进行施工信息播报,对一些重要施工信息予以告知。
  广大市民对施工围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9市政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
  ■截至目前,今年占道施工围挡的总体情况如何?
  今年,市政公用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共办理施工围挡许可612项,其中地铁管迁、道路改造、站点及区间挖、占施工许可166项;水气热供电等各类管线挖掘314项;市政道路、排水改造132项。目前在建工程有152项,其中地铁挖、占施工69项,占总施工项目的45.4%,自来水、天燃气、热力、供电等各类管线施工55项,占总施工项目的36.2%,市政道路、排水改造施工28项,占总施工项目的18.4%。
  近期占道施工围挡较多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进入秋冬季,配合全市治污减霾工作,需对拆除燃煤锅炉的一大批单位配套热源,一批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集中开工。二是为尽快建成全市立体交通网络,加快缓堵保畅工作进程,地铁三、四号线年底前全面开工,造成地铁围挡数量较大。
  市政部门将尽可能采取错时、少占、避免同区域集中开挖的审批原则,减少施工围挡对交通的影响,同时加大对占道围挡施工的管理力度。
  ■占道施工围挡面积和工期的核准依据是什么?
  在行政审批中,主要依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对施工占用面积、占用期限进行核准。在初期核准过程中,对于重点工程要求建设单位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对方案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报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各种管线依据线位埋设、管径、埋深不同,在道路上开挖的宽度不同,管径越大、埋设越深,开挖道路的宽度越宽、挖的土方越多、占道面积越大,审批部门对每项工程的开挖许可都是严格按照工艺和工程实际审批占用面积。为有效控制占用道路面积,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运余土,减少堆土占道面积,禁止围挡内部设置办公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区。在符合规范、法规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24小时不间断作业或合理增加作业人员、机械,确保工程尽早完工。
  ■通过科学严谨审批、改进施工工艺,今年截至目前减少围挡施工的面积有多少?
  今年截至目前,市政公用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共办理挖掘道路许可事项612项,其中有148项工程须累计挖路4万余平米敷设管道,经论证,均采用顶管施工,累计挖路仅5000余平米,减小挖路面积近87.5%,同样将管道敷设到位。改变工艺的事项占到办件量的24%。
  今后市政公用局将加大科学论证力度,制定更加详尽、严格的围挡审批标准,从严审批。
  ■哪些特殊工序会出现地面干活人少的现象?
  在占道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工序会出现围挡内地面人员较少的现象,一是道路结构层养生,如混凝土养生、二灰石养生对时间和养生作业方法有规范要求;二是在地下顶管、焊管、盾构、暗挖等施工作业时,会出现地面施工人员减少现象。
  为避免因工程项目在特殊工序施工期间人员较少引起市民误解,市政公用局制定出台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对特殊工序进行挂牌公示。
  ■在特殊情况下对新建道路进行围挡施工有何要求?
  对于新建道路因特殊情况需开挖围挡,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政府相关文件,有以下规定:
  1、根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确需开挖的,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根据道路年限,收取最高5倍道路修复费。
  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由建设部门牵头,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随同道路建设同步敷设管线,并按照合理距离预留预埋口,减少日后开挖面积。
  3、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由政府统一出资前期埋设管线,待管线单位根据道路周边产业发展需要时,可向政府租用或回购管线,以降低重复挖掘路面次数。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