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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证书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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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25-0005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5-10-17 17: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建质发〔2025〕43号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证书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证书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时间: 2025-10-17 17: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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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管理,现将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新申请、变更(省内、跨省)、延期、注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新申请、延期、注销等相关业务全部按照“个人申请、企业确认、行政许可”流程,由持证人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或“秦政通APP”个人账户发起,经所在企业账户核实确认后进入行政审批程序。

二、陕西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为证书业务办理的唯一合法入口,持证书人员办理业务时可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手机“秦政通APP”等方式完成个人实名账户注册认证,并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凡将账户及密码交由他人进行维护管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后果均由个人负责。

三、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持证人和所在企业应按系统提示完成证书信息核对,认为证书信息有误,由持证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陕西省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分中心(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平安银行四楼)办理。

四、所有业务全部由持证人自愿申请、据实提交。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按规定申请证书“调出”或“注销”业务的,企业应积极核实确认,协助做好业务申报。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执行,所述证书均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证书。

附件:登录界面、注册信息界面。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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