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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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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8-003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8-12-17 12: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8-12-17 12: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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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8〕72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房产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园林环卫局、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对全省住建系统的满意程度、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全省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登记、住房公积金、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城市供水(不含县城)、城市燃气、热力供应、园林绿化(含公园)、市政管理等11个行业。
  二、测评方式
  测评采取综合测评、网络测评与委托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住建厅统一组织,集中部署、集中测评考核。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对优化营商环境、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建章立制、政(事)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等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媒体曝光的问题等情况(见附件1)。各单位按要求抓紧准备综合文件测评资料,并及时报送省厅。
  (二)网络测评
  利用陕西建设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专栏,邀请网民对11个行业进行网络测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中心进行统计和计算测评数据。
  (三)委托“第三方”测评
  通过中国电信ICD语音外呼系统、从被测评单位服务对象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呼叫访问。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省住建厅电子政务中心对“全省住建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信息数据采集系统”提供技术维护。
  2.省住建厅联系“第三方”即中国电信,签订《信息化合作协议书》,并负责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3.“第三方”中国电信依据11个行业的评价标准、职责设定,对话务员进行培训,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然后进行电话测评。依据测评内容,统一采取“请您对××市××行业的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4个档次进行评价”和“请问您对该行业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的测评用语。
  4.建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测评服务对象信息库: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采集主管行业(含区县)群众测评访问对象信息(见附件2)。测评服务对象由三部分构成,各部门(单位)的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占95%、人大代表占2.5%、政协委员占2.5%。
  访问对象信息量按行业确定,西安市每个行业的访问对象人数不少于2000人(含每个区县各100人),杨凌示范区每个行业访问对象不少于400人,其它各设区市每个行业的访问对象人数不少于1000人(含每个区县各60人),各行业访问对象不能重叠。
  省住建厅统一审核并随机抽取后,将有效信息录入测评信息库,并交付“第三方”中国电信组织实施测评。
  5.实施测评:“第三方”中国电信将电话号码导入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每个地市每个行业完成60-100个有效样本量。“第三方”中国电信根据语音记录整理意见建议,并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并给出测评结果。
  三、结果运用
  1.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综合测评占10分,网络测评占20分(其中群众满意率10分,回复率占8分,落实率2分),第三方测评占70分。测评结束后,由省厅对照各单位分管的行业统一汇总,计算平均值,即为该单位的得分,全系统测评结果将按得分进行排名。
  2.全系统测评结果将按得分进行排名,对测评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3.单位门户网站未设置“社会满意度测评专栏”,且未与陕西建设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进行链接的,视为该单位未开展网络测评工作。
  4.群众测评结果按百分比进行统计,即选项人数占访问成功数的百分率。群众满意率为“满意”与“基本满意”相加之和,再比访问成功总数。
  5.省住建厅对网络测评和“第三方”测评进行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根据情况随机查验比对原始信息,收集汇总测评满意率、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认真整理测评工作有关材料,并对本单位提供的群众测评访问对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后再上报,确保测评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3.群众测评访问对象《信息采集样表》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厅(格式:Excel电子版),综合文件测评资料2019年1月8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柳白 李晶
  电话及传真:029-63915758
  电子邮箱:jcs@shaanxijs.gov.cn
     2.信息采集样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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