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云麓”等22个项目经技术评审和审查,规划设计符合《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试行)(DBJ61/T83-2014),通过绿色生态小区预/终评价,现予以公示。对公示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意见反馈电话:029-63915776
附件:通过绿色生态小区预终评价项目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