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房发〔2022〕10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解决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服务小区管理问题,更好的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省厅起草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8月31日。
各设区市住建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其他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传真(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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