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4/2 9:58:55 文章点击数为:57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有16名委员,2020年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19年年度报告》
2.《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决算》
3.《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4.《关于在西安银行商洛分行设立归集账户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商洛市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3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9人,其中,在编119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139家,净增单位153家;新开户职工0.67万人,净增职工0.7万人;实缴单位2385家,实缴职工9.57万人,缴存额14.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85%、7.77%、21.59%。2020年末,缴存总额96.58亿元,同比增长17.07%;缴存余额51.93亿元,同比增长13.91%。
(二)提取:2020年,1.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74亿元,同比增长33.5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4.96%,比上年增加4.9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44.65亿元,同比增长20.9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64亿元,同比下降11.76%、7.0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0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8万笔62.22亿元,贷款余额27.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9.95%、6.4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2.05%,比上年减少3.6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2笔2418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40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285.14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61亿元。其中,活期1.9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1.6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2.05%,比上年减少3.6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7363.20万元,同比增长13.08%。其中,存款利息8674.3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165.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518.0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8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7352.50万元,同比增长12.8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336.23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6.06万元,其他支出0.2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0010.71万元,同比增长13.24%;增值收益率2.06%,比上年增长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03.2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89.4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17.99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89.4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0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845.4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552.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913.14万元,同比增长4.89%,其中人员经费1511.82万元,公用经费224.89万元,专项经费176.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0.87万元,逾期率0.19‰。
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703.2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3.68万元。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845.46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5.5%,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85%、7.86%和21.5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6.50%,国有企业占6.83%,城镇集体企业占1.47%,外商投资企业占0.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4%,个人自愿缴存占0.54%,其他占0.5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82%,国有企业占15.01%,城镇集体企业占1.55%,外商投资企业占0.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2%,个人自愿缴存占0.46%,其他占0.07%;中收入占10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05%,国有企业占22.77%,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5%,个人自愿缴存占16.68%,其他占0.32%;中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2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8%,租赁住房占0.68%,其他消费住房提取占7.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6%,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02%,死亡或宣告死亡占1.08%,其他非消费住房提取占10.76%。
提取职工中,中收入占10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3.7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0.91%,与上年同期持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1071.3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5%,90-144(含)平方米占60.48%,144平方米以上占36.47%。购买新房占97.8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7%),购买二手房占0.5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7%,其他占0.2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5.5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4.3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47%,30岁-40岁(含)占41.19%,40岁-50岁(含)占25.33%,50岁以上占12.01%;首次申请贷款占81.7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28%;中收入占100%。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2笔2418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92笔340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285.1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92%,比上年下降13.1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关
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迅速行动,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并在电视台、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按照住建部文件要求,在7月1日前完成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171人逾期贷款不视为逾期、不计罚息、不列入失信名单的处理,因疫情影响造成171人的逾期贷款,已全部转为正常还款。
3.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863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取公积金4215.3万元。
4.因受疫情影响,缓缴公积金的2家企业89名缴存职工,已在5月份恢复正常缴存,无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而提交缓缴公积金申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商政金发〔2020〕1号)。
2.《关于2020-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事项的通知》(商政金发〔2020〕53号)。
3.《关于明确个贷业务若干问题办理意见的通知》(商政金发〔2020〕59号)。
4.《关于印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楼盘备案审批规定的通知》(商政金发〔2020〕60号)。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2020年6月5日对核心业务系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2.2020年8月10日实现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共享。
3.2020年9月2日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公积金核心业务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2020年12月15日商洛中心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验收,退休提取、还公贷提取实现全程网办,逐步提高离柜率。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共享公积金,同圆住房梦”党建品牌被评为“优秀党建品牌”。
2.市中心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镇安管理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3.商洛中心市直管理部多次位居商洛市政务服务大厅绩效考核流动红旗榜首,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商州管理部被政务服务大厅评为“红旗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