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19〕1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执法)局、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2号)中《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和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陕农工办发〔20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8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