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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将对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及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检查排查

发布时间:2021/8/18 7:04:02 文章点击数为:132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全面摸清底数,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问题,确保各地住房公积金运行政策合规、管理规范、风控有力、服务高效,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820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以下简称检查和排查)。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风险防范工作,事关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开展检查和排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和排查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通知明确,检查和排查分两个阶段,8月至9月底,由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按照要求开展自查;10月底前,省住建厅根据各地检查排查进展情况,将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部门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和排查主要突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各市要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今年以来省厅下发的各项文件要求,对照《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照表》,逐条进行检查。二是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各市要对照《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排查对照表》,系统梳理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从缴存、提取、贷款、资金存储、财务管理、信息数据管理等39个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抓好检查和排查整改。凡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当地出台政策突破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律要进行纠正,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压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和防范措施,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付江星)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