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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组织召开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4/26 7:26:05 文章点击数为:119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作科学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作安排(《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建办科函[2021]164号)),425日上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推进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住建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试点通知有关要求;随后住建部确定的试点城市——西安市、韩城市和参照执行的西咸新区住建局消防审验负责同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分别从工作现状、实践问题等方面就确定试点项目、工作基础、试点内容、可评估的试点目标、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作一是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此项工作,有立有破,以消防安全为底线,积极解决新老规范适用中的不相协调、难以推动的问题;二是要提高站位,切实掌握问题,找准症结,为群众办好实事;三是要扩大参与面、周密论证、全面评估,科学严谨制定好具体技术措施,对建筑类别、建筑设施等划分,实行差异处理,以求实效。
  会议强调,试点城市要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合理确定试点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基础、试点内容、可评估的试点目标、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形成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各试点城市要积极向已开展的省外城市学习,实地考察、调研,汲取经验做法亮点、丰富创新方式。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要发挥政策、技术的团队带头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季度讨论议题中,积极为试点工作推进提供技术支撑。
  厅消防监管处、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相关同志,西安市、韩城市、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验工作负责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部分专家现场参加工作推进会。(厅消防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