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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住房公积金已提取1930万元助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

发布时间:2021/4/22 9:36:40 文章点击数为:151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近年来,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稳步推进。其中,住房公积金领域积极发挥助力作用,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已累计提取193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

  今年3月份,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155号),明确了“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并列入省厅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月统计、季通报、半年交流、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宝鸡、铜川、商洛、杨凌等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中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有效推动了该项工作落实。据统计,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省共为559位缴存职工办理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总额 1930.92万元。其中宝鸡市413位,提取住房公积金1727.52万元。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指导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工作,未出台政策措施的要列入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已出台政策措施和办法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条件,积极主动服务,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提尽提,应保尽保。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省住建厅官网“住房公积金”专栏、“秦住建”和“陕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为政策宣传报道主要窗口和平台,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为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厅公积金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