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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编制《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

发布时间:2020/9/16 9:45:01 文章点击数为:472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指导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近日,省住建厅组织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分为两部分,包括文本和技术指引。技术指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进行具体阐述。编制过程中,导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西安市、延安市、商洛市等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浙江、山东、河北、安徽、杭州、天津、厦门等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以多种方式、多次征求专家、各市住建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完成本导则的编制工作。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多次就导则编制情况和省规划院交流修改,经过数轮对接沟通,形成目前的版本。
  《导则》编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标国家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陕西省老旧小区改造的实际情况,明确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类别的细化改造内容;统筹兼顾、突出特色。建立陕西省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突出改造模式、协调机制、风貌管控、智慧化社区等特色改造内容;承上启下、细化责任。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相互衔接,同时明确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管理责任。
  《导则》一是落实最新发展思路。编制导则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充分对接,就意见中提出的改造内容逐一细化落实,确定分项具体改造要求。二是编制内容突出陕西特色。导则内容在基本规定中明确具体工作程序、流程以及协调机制等管理内容,便于操作实施;在附件中增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为构造美好幸福小区提供经验借鉴;导则内容中增加海绵化改造、智慧化改造、绿色社区等相关改造要求,与省内发展要求贴合。三是成果形式通俗易懂。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作为《导则》的补充形式,以简单化、图示化、具象化的形式明晰改造要求,与《导则》配合,强化事前指导。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依托新闻媒体、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大对《导则》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舆论效应,对基层开展群众工作、设计方案参考等提供依据,让《导则》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范化。(厅城建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