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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公积金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8/11 7:31:59 文章点击数为:59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722日召开的住建系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公积金领域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治理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成效、建立行业乱象治理长效机制,自722日起,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专项行动。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将以公积金行业“黑、恶、乱”的主要问题及靖边等县历史遗留逾期催收问题为重点,着重从以下两个大方面9种具体现象开展:一方面是非法中介以伪造虚假材料、收取手续费等不正当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是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与非法中介勾结,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
  为有效推动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行动制定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区域实际,明确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措施、进度、有序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二是提升线索摸排、强化沟通联动。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注重问题发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共享,积极沟通联动纪检、公检法相关部门,针对靖边公积金逾期问题要再次强化沟通联动,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进行整治。三是提升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推诿扯皮,工作走形式,信息报送滞后等将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提升材料质量,强化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宣传部署会议记录、行动方案制定、线索摸排情况的台账、问题处理的台账及行动结束后工作总结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材料整理、信息报送工作。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中心2020年“提质增效”工作目标为指导,在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对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的骗提骗贷、靖边等县历史遗留的逾期问题将进行再次彻底整治,力争做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营造榆林人民满意的公积金行业环境。(尚凤 通讯员 张洋鸥)
 
                           责任编辑/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