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4〕16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并经2024年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附件:《陕西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4日
(全文公开13-15〔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