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4〕16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8日
(全文公开 13-14〔2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