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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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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无
[ 名称 ]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3-07-14 16:56
|
来源:
分享:
陕建发﹝
2023
﹞
1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招投标监管部门、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场主体: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已于2023年6月27日第六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0日
(全文公开13-9
﹝
2023
﹞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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