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fd.png ztsx.png ztzc.png dy.png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3-07-14 16:56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dy.png
 陕建发﹝20231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招投标监管部门、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场主体: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已于2023年6月27日第六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0日
 
  (全文公开13-9 2023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