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2022年,我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04条,主要包括发布住建要闻553条,地市动态531条,省厅文件89个,公告公示59个,规范性文件3个,政务微信“秦住建”发布信息899条,政务微博“陕西建设发布”发布信息247条。
二、2022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0件,其中人大建议27件,政协提案43件。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9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完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2022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厅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22年,“秦住建”订阅号围绕厅重点工作推出了多个系列报道,主要包括《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系统做了这些工作》《2022年重点突出“十个聚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创优活动纪实》《2021年度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展》《品读百镇丨陕西省乡村振兴示范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工作推进纪实》《战“疫”日志丨省住建厅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抗击疫情札记》等系列报道,进一步提升了“秦住建”微信号的宣传影响力。
二、2022年我厅继续发挥《陕西建设》杂志行业引导作用全年完成出版《陕西建设》杂志共6期,共刊发稿件160篇,其中自采自编稿件52篇,通讯员来稿108篇。杂志全年发行18000余册。完成全年6期杂志微刊、省厅官网电子刊制作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定期自查评估,做好测评问题的整改工作,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专人负责,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考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24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 | 19 | 7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19 | 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0 | 19 | 7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和网站搜索精准度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从数量、内容、形式等方面予以不断加强,切实提升解读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进一步优化网站搜索精准度,提高用户体验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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