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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4 14:46:34 文章点击数为: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消发﹝2023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科学完备、梯次分明、良性循环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才培养机制,打造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行业监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提升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培训有关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部署安排和厅党组具体要求,推动我省消防审验工作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年度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各级住建部门消防审验监管水平和专业能力,加快提高消防审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培训形式和参训对象
培训工作由住建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负责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具体承办。培训采用线下授课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操练习相统一的方式进行
培训对象为:各设区市各县住建部门消防处(科)、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消防专家库成员及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会单位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每期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由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四、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法律法规
(二)部、厅规范性文件。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省住建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消发〔2020〕20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规范性文件
(三)技术标准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归档标准》DB 61/T 5021-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47-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变电站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式样》、《变电站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等。
(四)消防实务。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火灾调查等工作实践。有关火灾事故教训警示和法律风险分析常见商业综合体、工业建筑消防审查验收流程、步骤、规则、现场工作内容、工作要点。
(五)规范审批流程审验业务申报、办理资料及工作流程中常见政策问题解读,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问题分析。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审验工作人员、技术服务机构、五方责任人员参加培训。
(二)注重培训实效。各地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培训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线上培训要求线下课堂纪律规定,保障学习时长和学习效果双达标。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地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做好相关对接沟通工作,及时上报参训人员培训计划,反馈培训工作中的意见建议,以便科学设置课程、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