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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陕西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3/24 10:39:08 文章点击数为: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市函〔2023〕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3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含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各市(区)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204号),加快推进现存城市重要易涝积水点治理。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涝应急管理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