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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示范文本)》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8/22 16:13:50 文章点击数为:141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房发〔2022〕10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工作程序,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省厅起草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示范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8月31日。
各设区市住建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其他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传真(邮箱)。
传真电话:029-63915843
邮  箱:786103917@qq.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