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关于征集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8/12 15:58:07 文章点击数为:291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质发﹝2021﹞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水利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水务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各建设行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有效推进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按照住建部和省普查办有关文件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我厅决定组建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专家库,建立健全调查工作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软件系统、地理信息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机构,房屋鉴定、检测、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具有同等专业能力的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单位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严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三)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注册类执业资格,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熟练操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专业为建筑、岩土、结构、防灾减灾及防护、道桥、市政、给排水、地理信息、软件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等专业领域。
(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承担本次调查相关工作,能积极参加全省住建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个人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担任专家的,由本人亲自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表见附件);
2.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学历、职称、专业能力、业绩等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我厅将按程序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2.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原则。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省住建厅,邮箱1412453031@qq.com(注明:xxx申请入选专家库)。逾期不再受理。
本专家库有效期为二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联系人:马哲
电话:029-63915782  8987125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