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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23 16:47:10 文章点击数为:2199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17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规范、系统地推动绿色建造技术进步,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和建筑工程品质,保障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