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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8 15:41:42 文章点击数为:305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标发﹝202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建设标准设计站,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组织专家,并按程序对所征集的2021年度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进行审查,《城镇综合管廊顶管施工技术规程》等47个项目列入202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见附件1),《聚丙烯网格砂浆面层加固砌体结构设计做法图集》等14个项目列入2021年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制订计划(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次项目计划的第一主编单位应全力做好项目制订牵头工作,及时有效组织相关参与单位与人员,并在4月30日前,将具体编制进度计划、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报省建设标准设计站。
二、按照相关规定,在2023年4月30日前,列入此次计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联系人:标准定额处  冯远红  电话:029-63915780
省建设标准设计站  谭新来  电话:029-8324049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