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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昌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2/18 14:51:25 文章点击数为:665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资发〔202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经查,陕西昌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规定,决定对陕西昌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撤销该公司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陕)JZ安许证字〔2021〕010305),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陕西)”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