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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2/10 10:23:03 文章点击数为:141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1〕3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1〕1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4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20号)和《关于做好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住建领域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部分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特点,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巡查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各地市住建部门要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并于2月18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报省住建厅安全处,重要情况请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9—63915782  63915700(传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