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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和西安布斯赛瑞弱电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处罚决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2/5 16:01:29 文章点击数为:379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管发〔2021〕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2021年1月13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北区)建设项目弱电工程”项目招标现场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清标时发现“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布斯赛瑞弱电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被评标委员会现场认定为围标串标,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2家单位当场确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布斯赛瑞弱电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全省通报批评,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计入不良行为一次,有效期一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日